不少家庭都會為孩子添置重疾險 ,可真到需要理賠時,卻不是那么容易。男童小浩不幸患上“杜氏肌營養不良癥”這樣一種少兒罕見疾病。家人準備用保險金承擔治療費用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,對方卻以診斷方式不符合條款約定為由拒絕賠付。無奈之下,小浩一方將保險公司訴至法庭。法院最終如何判定?重大疾病的確診標準應當如何認定?一起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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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浩的媽媽告訴記者,小浩不到3歲的時候,口齒清晰,表達流暢,但是走路外八字,上樓梯需要大人拽著兩步一臺階,平衡及協調能力差……她帶著小浩到醫院做了檢查,醫生開了血液基因檢測單。
小浩媽媽:檢測單顯示“肌酸激酶”值大于10000,我上網查了一下,當時就出現“杜氏肌營養不良”這個詞。
杜氏肌營養不良癥屬于肌營養不良癥中最嚴重的一種進行性疾病,康復只能延緩疾病進展,但是無法治愈。小浩的父母先后跑了北京三家大醫院,醫生給出的診斷是一致的,想救兒子就要面對高昂的醫療費。
小浩媽媽回家翻出了兒子幾個月大時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險保單,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客服說需要提供保險合同條款中說的檢查結果。
小浩媽媽:孩子確診的時候,醫生并沒有開具肌電圖和肌肉活檢的檢查,所以我沒有那兩項報告。我嘗試著把基因檢測報告發給了客服人員,當時得到的答復是不能理賠,客服人員建議等有肌電圖和肌肉活檢的檢查報告后再來申請理賠。
案涉保險合同約定嚴重肌營養不良癥需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:
小浩媽媽:通過肌肉活檢的檢查確實能確認孩子患病,但是,本來孩子的肌肉就逐漸萎縮,如果我們還要給他再拉一個傷口,他的傷口可能永久恢復不了了。
保險公司認為小浩未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賠付標準,不予賠付。也就是說,保險公司不認基因檢測報告,只認肌電圖和肌肉活檢的報告。對此,法院如何認定?
為了進一步了解杜氏肌營養不良癥診療發展情況,二審主審此案的北京金融法院法官舒翔在充分研判案情的基礎上,走訪國內頂級醫學機構北京協和醫院相關權威專家,征詢罕見病臨床診斷標準、診療技術適用等專業意見。
舒翔:經了解,在杜氏病的確診領域,基因檢測標準是目前公認的黃金標準,創傷度比較小,準確度也特別高。相反,保險合同里面提及的這兩種方式,各有各的缺陷和不足:肌電圖能夠顯示出現象上的一些病變,但是它不能顯示出病因;病理學檢測,受到病理學檢測手段的影響、樣本采集的影響,對孩子來說,實際上是一個有創性的檢查,傷害性也比較大。
一審、二審法院均認為,醫院病歷顯示,小浩穿衣、如廁和洗澡均需輔助,已經盡到了初步舉證義務。結合案件證據,認定某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承擔相應保險責任,依法判決某保險公司向小浩支付保險金100萬元,并免后期保險費。
監制丨樊新征 記者丨孫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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